SDGS

*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poment Goals, SDGs)總綱

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poment Goals, SDGs)

2015年9月,聯合國永續發展會議(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mmit)通過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(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),在兼顧「經濟成長」、「社會進步」與「環境保護」等三大面向下,共提出17項永續發展目標與169項細項目標(Targets),目標在2030年前,共同解決包括貧窮、水污染、氣候變遷、城市永續等問題。

17項目標:

SDG1 消除貧窮 (No Poverty):消除全世界任何形式的貧窮。
SDG2 消除飢餓 (Zero Hunger):消除飢餓,實現糧食安全,改善營養攝取和促進永續農業。
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(Good Health and Well-being):確保健康的生活,促進各年齡階段人口的福祉。
SDG4 優質教育 (Quality Education):確保包容和公平的優質教育,讓全民享有終身學習的機會。
SDG5 性別平等 (Gender Equality):實現性別平等,增強所有婦女和女童的權能比例。
SDG6 潔淨水與衛生 (Clean Water and Sanitation):為所有人提供水和環境衛生,並對其進行永續維護管理。
SDG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(Affordable and Clean Energy):確保所有人獲得可負擔、安全和永續的現代能源。
SDG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(Decent Work and Economic Growth):促進持久、包容性和永續的經濟成長,充分的生產性就業和所有人獲得體面工作。
SDG9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(Industry, Innovation and Infrastructure):建設具有韌性的基礎設施,促進包容性和永續的工業化,推動創新。
SDG10 減少不平等 (Reduced Inequalities):減少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不平等。
SDG11 永續城市與社區 (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):建設包容、安全、有抵禦災害能力和永續的城市和人類社區。
SDG12 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(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):確保採用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。
SDG13 氣候行動 (Climate Action):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遷及其影響。
SDG14 水下生命 (Life below Water):保護永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促進永續發展。
SDG15 陸域生命 (Life on Land):保護、恢復和促進陸域生態系統永續利用。維護森林防治荒漠化,制止並扭轉土地退化,以及遏制生物多樣性的喪失。
SDG16 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(Peace,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):倡建和平、包容的社會以促進永續發展,讓所有人都能訴諸司法,在各級建立有效、負責和包容的機構。
SDG17 夥伴關係 (Partnerships for the Goals):強化執行手段,重振全球永續發展夥伴關係。

返回頂端